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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chapter76


    南初还在叨叨不休地念着,话语间能听出她是真高兴,林陆骁换了个姿势,坐在床尾,双手撑在后头,仰着头欣赏他老婆。


    “这格给你放内裤,我的在边上。”


    并排两个抽屉,拉开,男女内裤摆放整齐。


    “这些都是我新买的,你试试合不合身,不合身下次跟你一起去买。”


    林陆骁哭笑不得。


    南初说得起劲儿,没理他,喋喋不休道:


    “你怕冷吗?”


    他摇头。


    “你怕热吗?”


    摇头。


    南初念叨着一点点记下来,不怕冷不怕热,果然是部队出来的,又问:


    “你喜欢吃番茄吗?”


    他愣了下,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。除了鱼不吃外,其他的菜一律都没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,有时候队里烧得就这些,不吃就饿着。


    “还行。”


    南初迫不及待又问:“平时看什么电视呢?”


    “不看。”


    “那平时在队里都做些什么?”


    他抱着臂,似笑非笑:“想你。”


    南初扑过去,勾住他的脖子给他压到床上,“这个答案给满分,赏一个吻。”说完,在他唇上亲一下,被林陆骁一把扣住后脑勺,狠狠反咬。


    南初挣扎着去推他:“来,我带你去看阳台。”


    林陆骁没理,反身将她压在床上,一路顺着她细白的颈子亲下去。


    南初咬住他的下唇,“走啦!”


    林陆骁无奈,被她从床上硬拉起来,拖到阳台。


    “当当当——”


    小姑娘得意洋洋地摊着手,“看,全是我亲手种的。”


    满满当当一阳台,全是红红绿绿、姹紫嫣红的花,这些花都是她当初在美国学花艺时种的,费了半天儿劲从那边空运回来。


    又费了半天儿劲着人搬上这阳台。


    男人对花倒真不敏感,但小姑娘喜欢,养一屋子也都随她去,他抱臂靠着阳台的推拉门上,夕阳的余晖挂在他身上,勾勾唇角,“你还真喜欢花?”


    南初点头:“喜欢啊!特别喜欢。”


    林陆骁想到上回那富二代送她的一车玫瑰,舔舔唇角,倒有点不爽了。


    南初没觉异样,拨弄花草的同时回头见他盯着自己,笑了下,“怎么了?”


    他摇头,低头笑自己幼稚。


    多久的醋了还在吃。


    南初没理他,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束蓝色的五片花瓣,“你猜这花叫什么?”


    他哪儿认得出来,除了玫瑰花和菊花,其余一律被他统称为花。


    见他没多大兴趣,南初低声道:“算了,说了你也不知道。”


    林陆骁把她拉过来,抱在怀里,“这些花很难养?”


    南初窝在他怀里:“嗯,很难养,这些土壤都是我找人专门去弄的。”


    他低头亲她,边亲边说:“那你好好养。”


    “……”南初在他胸膛上狠掐了一记,“那你呢!”


    他盯着她笑:“我得养你啊。”


    末了,还补充一句:“你比那些花草难养多了。”


    南初扑过去咬他,被林陆骁反手扣住,直接打横抱起,抱回房间里,用脚勾上门,把她抛上床,欺身过去。


    小姑娘配合着哇哇大叫,“禽兽!”


    林陆骁解开皮带,直接握住她纤莹的脚踝给人拖过来,拉倒自己身下,手伸进她裙摆底下:“嗯?叫什么?”


    小姑娘恶趣味上头,演技飙升,惊慌失措表现地淋漓尽致。


    林陆骁撑着身子,就哭笑不得地看她一个人演了全套,最后,实在忍不住,低头封住她的唇,“别闹。”


    南初还在禽兽禽兽叫着。


    渐渐,屋内气氛暧昧起来,声音婉转动听,低低浅吟,中间隔了三四天没做,那气氛跟被火苗点过似的,瞬间燃了一片。


    (没完没了,嗯嗯啊啊,哦哦嗯嗯,省略八万字。)


    ……


    晚上七点半。


    林陆骁洗完澡从浴室出来,套好裤子,又随手从衣柜里抽了件t恤套上,拎过沙发上外套,看了眼床上的南初。


    他走过去,坐在床沿坐下,手里拎着外套,床上的小姑娘睡得正香,头发乌黑散在床被上,嘴角微微上扬,连他看着都忍不住低头笑了。


    梦见他了?


    林陆骁俯低身凑过去,在她唇上啄了下,怕她醒来后要找自己,想想,又低下去,直接把人吻醒。


    南初起床气劲儿上来,作势要打他,待看清人之后,生生把火气压下去了,想发火又因为是他忍着不敢发,小脸委屈地憋得通红。


    林陆骁看在眼底,手在她脸上揉了揉,“我出去一下,很快回来,给你叫了外卖,饿了先吃点再睡,嗯?”


    南初迷蒙地问:“你去哪儿?”


    林陆骁轻描淡写揭过:“后天要归队了,去见下沈牧他们。”


    南初:“哦,下次什么时候回来?”


    林陆骁安抚地摸摸她的头:“不知道,我争取吧,你先睡,我出门了。”


    他其实真不会哄人,以前年轻的时候,要去哪儿去哪儿,爱去哪儿去哪儿,跟林清远都从来不交代的人,更别提会跟女人交代。


    可现如今,能愿意让他哄着的女人就这么一个。


    南初一直都很敏感,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影响她的心情,特别是对她在乎的事儿,她能装出不在乎,她能装出不难过,可他不能装作看不见她的难过。


    当初在鹿山,南初来找他时,他好几次差点忍不住,想跟她说,和好吧。


    好几次都被他生生咬着牙忍下来了。


    最后那一晚,他真是被她气疯了,可转而想到自己妄图用性。栓住她,又觉得自己可悲,那下心里的愤怒跟爪牙似的在肆意破坏,鼓捣着他的心跳,似乎要冲破胸腔。


    现在回想,其实自己也是一混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