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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等胡晓从浴室出来,和周思衍同住的另一位孕夫正在窗台边摩挲着一张信纸。这男人身形高大结实,肤色不白皙,面容线条分明,冷着脸低头时带着内敛又持重的气质,男人穿着最简单的白色棉质长袖,下身是灰色宽松卫裤,柔软的布料紧紧包裹着怀胎八月的大肚,还有大肚之上因涨奶已经鼓鼓胀胀的两团,乳头也凸出挺立着,使得本来简单又常见的男性装扮显出难言的别扭和违和。显然那封信意义不一般,视线上下扫过后,男人就露出了混合着羞涩、幸福的笑,眼角竟也飞上一丝动情的春意。抬起头和胡晓还有周思衍点头打招呼的时候,那丝爱意还停留在脸上,让本来锋利冷峻的五官都化开了。

    “又在回看他老婆的手写信了。”周思衍看到这一幕见怪不怪,背过身去,好像不愿多瞧一眼。

    仿佛担心自己打扰到两人,孕夫捧着信出了房间。

    “老婆?他有老婆?”胡晓过于震惊脱口而出。怎么会有人能让自己男人做代孕的。

    原这吴焕是外省小镇里的男子,和同村人结婚后,开了家小店,农闲时就经营小店,农忙时就下地干活,本来日子过得很安稳,但这女的是个好吃懒做的,跟着狐朋狗友去省城打工,却泡起了赌场,文化水平低,也没什么本事,不仅身上的钱输得精光,还把家里的铺子也输给了赌场。又以一套“夫妻本是同林鸟”的说辞哄骗自己的哑巴男夫来代孕,这下算彻底找到了来钱快又没成本的赚钱方式,吴焕在代孕会所里生了一个又一个,他老婆是一次都没来看过,隔三差五写封信来,吴焕竟就心甘情愿地拿自己的身体当印钞机。

    而且乡下观念传统得很,吴焕坚持给自己妻子“守贞”,每次代孕竟都选择直接用有小臂长的送卵针穿刺进胞宫内,直接种到宫壁上,这痛楚非常人能忍受,而且并非能一次成功,种一次卵可能要穿刺多次。

    实际上,会所的人都知道,吴焕的老婆在外一直用他代孕的钱花天酒地,甚至养上了小情人,但没人忍心戳破吴焕的泡沫,他还一直等着还完债老婆赚到钱了接自己回家,这个期盼是支撑吴焕一次次忍受种卵、怀孕、产子之痛的唯一精神支柱。